
2010印度文化節
金豔印度舞蹈大賽 比賽辦法
活動起源
隨著印度寶萊塢電影的風行,印度舞也逐漸形成一股風潮,有越來越多的人喜愛並且開始學習印度舞。除了寶萊塢的現代風格外,印度舞還有許多歷史悠久深具文化內涵的古典舞。為了讓喜愛印度舞的同好能有機會彼此觀摩切磋,也讓更多的人能欣賞到印度舞蹈的優美與內涵,特舉辦本次的印度舞蹈大賽。
比賽日期與地點:
日期:2010年10月2日(六) 18:00 ~ 21:00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中正紀念堂 演講廳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台北印度愛樂中心、夢想社區文教基金會
指導單位:印度-台北協會、中華舞蹈協會
贊助單位:中華航空公司、海灣旅行社、台灣印度協會、泰姬印度餐廳
策劃執行:超卓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1. 凡各縣市喜愛印度舞蹈之人士,不限性別、年齡、國籍、皆可報名參加。
2. 比賽分成「專業組」與「社會組」兩大類,以區分舞蹈專業人士與一般社會人士,每大類再分成「個人組」與「團體組」,共計分成「專業個人組」、「專業團體組」、「社會個人組」、「社會團體組」四個組別。
3. 非舞蹈科系畢業,亦非從事舞蹈相關表演、教學者,才可報名「社會組」。
4. 舞台大小為寬15M深5.8M~6.9M(圓弧形),團體組每隊人數請勿超過15人,以免過於擁擠影響成績。
5. 已報名個人組者,可再報名參加一隊團體組,但同一人不得重複參加兩隊以上之團體組。
6. 參賽者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繳交2 ~ 3分鐘的影片,以審核參賽內容是否具備印度舞蹈的基本要素(音樂、表情、肢體動作等),未通過審核或未繳交影片者,無法取得參賽資格。繳交之影片僅供資格審查之用,絕對不會在比賽前以任何形式公開,審查通過後,影片內容也不會影響比賽之判決。
報名須知
1.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0年9月20日(一)截止(以郵戳為憑)
2. 請在報名表上勾選報名組別並填寫資料,如果是下載的電子檔案,請將表格列印出來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並請所有參賽者親筆簽名。報名表可自行列印或影印使用。
3. 請將填妥並簽名的報名表,連同燒錄在光碟上的音樂檔案及表演影片,一併郵寄或親至:
10351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一段77-1號4樓 2010印度文化節 金豔印度舞蹈大賽收
4. 為方便大家報名,可先將填妥之報名表寄出或email至:goldgeous@gmail.com,但在報名截止日前必須將完整簽名之報名表正本、音樂及影片交齊,否則不算完成報名手續,恕無法取得參賽資格。
5. 比賽用的音樂請以mp3或音樂光碟的格式燒錄在光碟片上,審核參賽資格用的表演影片也請以電腦影片檔或是DVD影音光碟的格式燒錄在光碟片上,連同報名表一起寄出。
6. 在收到報名資料後之兩天內,將會有專人與參賽者聯繫,以協助參賽者順利完成報名手續,取得參賽資格。若超過時間仍未接獲通知,請來電(02)2550-8886或0987104905詢問。
7. 報名費用:不分專業組與社會組,個人組一律NT$1,000元(贈送入場券一張)、團體組一律NT$2,000元(贈送入場券一張)。贈送之入場券可邀請親友或指導老師入場。
8. 報名費請在報名截止日前,以轉帳的方式匯入:
聯邦銀行營業部 (銀行代號:803)
帳號:001-10-700034-6
戶名:超卓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9. 如用ATM或銀行匯款方式請保留單據,用網路銀行轉帳請紀錄轉帳時間,以方便對帳。
10. 未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交報名費者,即使其他報名手續都已完成,仍視為未完成手續,無法取得參賽資格,請特別注意。
11. 如已繳交報名費,但因故未完成報名手續,或是資格審查未通過,所繳交的報名費將在扣除NT$250元的行政作業費用後,將餘額退回。
12. 審查通過之合格參賽隊伍,將於2010年9月25日(六)上午10點,假台北市承德路一段77-1號4樓場地舉行公開抽籤,以決定參賽者之比賽順序,抽籤結果將於2010年9月27日(一)在網站上公告,網址為: http://tw.myblog.yahoo.com/goldgeous_tw
比賽方式
1. 若有某單一組別的參賽隊伍超過20隊,將視情況擇期先行舉辦初選賽,篩選出10隊於比賽當日作最後決賽。初選賽之比賽規則等同正式比賽,但過程不對外公開,入選隊伍亦不作排名。
2. 若有某單一組別的參賽隊伍不足10隊,將視情況將團體組與個人組合併比賽,並依照比賽總隊數作獎金及獎項的調整。
3. 上述的變動與調整在比賽前都會在網站上(網址同上)再做公告與說明,以昭公信。
比賽獎勵
每單一組別各錄取下列名次獎項:
第一名 獎盃乙座、獎狀乙只、獎金5000元、5000元等值禮品(錄取一名)
第二名 獎盃乙座、獎狀乙只、獎金3000元、2000元等值禮品(錄取一名)
第三名 獎盃乙座、獎狀乙只、獎金1500元、1000元等值禮品(錄取一名)
優 勝 獎狀乙只、500元等值禮品(錄取四名)
特別獎 獎狀乙只(錄取一名)
評分標準:
1. 舞技及原創性30%、編舞及流暢性30%、音樂及節奏20%、整體造型20%。
2. 比賽長度每首以3 ~ 5分鐘為限,含進退場不得超過5分鐘,凡超過者,每30秒(不足30秒之尾數仍以30秒計)扣總平均分數1分,例:超過40秒,以兩個30秒計,扣除總分2分,請參賽者特別注意。
3. 比賽當天當場公佈競賽結果,各組預計錄取前3名+優勝4名+特別獎,共八個獎項(可能會依比賽總隊數作彈性調整)。如遇同分隊伍,將以(1)舞技及原創性(2)編舞及流暢性(3)音樂及節奏(4)整體造型為優先順序,以項目分數作排名依據。
4. 在評選出前3名與優勝後,評審再選出特別具有印度舞蹈元素與精神者為特別獎。
5. 比賽擬邀請三位印度大師及兩位國內舞蹈專業人士擔任評審,絕對客觀公正。所有評審的簡歷介紹,將於比賽中公佈,以詔公信。
比賽細則:
1. 參賽者自備造型、服裝、道具、音樂CD,如需特殊影音效果請自備並經主辦單位同意。
2. 凡對於表演場地可能造成破壞的任何設備、道具或舉動都絕對禁止,需要花時間搭建、拆除或清理的設備或道具將會影響賽事進行,也都一律禁止,違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3. 如果擔心設備、道具或演出舉動在現場會被禁止,請在賽前先向主辦單位確認。
4.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過其他公開比賽獎項之作品。
5. 社會組參賽者必須擔保參賽資格無爭議(請參閱前述「參賽資格」的說明),如得獎後經人舉發並查證確實資格不符,將依照得獎資格不符的罰則處理,不得異議。
6. 得獎資格不符者,經查屬實,一律取消得獎資格及參賽資格,並向得獎人追回相關獎勵,且需承擔主辦單位名譽損失及行政處理之責任,賠償名譽損失新台幣十萬元整及行政處理費新台幣三萬元,不得異議,有關法律問題交由大會律師全權處理。
7. 得獎作品資格經取消後,其獎位依序遞補。
8. 各獎項之獎金、獎品,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獎品依獎項所列市值計算需繳稅金)。
9. 參賽者須自行取得音樂使用權,若有版權爭議事項,與主辦單位無關。
10. 參賽者須同意將參賽內容之著作財產權及肖像權全部授予主辦單位無償使用,並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所有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亦視同接受前述之約定。
11. 參賽者請攜帶身份證件以備查驗,若冒名頂替參賽者則以棄權論。
12. 參賽者請務必將號碼牌別在腰上(報到時領取)
13. 參賽者須嚴格遵守比賽秩序,並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引導,任何破壞比賽秩序或影響賽事進行的行為,均視為違反比賽規定,將取消參賽資格。
14. 若未遵守參賽規定及條款者,視同棄權,將分別函告所屬團體及相關單位,並停止該隊參賽者參加主辦單位所指導、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15. 一切法律問題交由大會律師處理。
資料修改與退賽
1. 報名截止後,如須修改資料(含音樂),每筆酌收NT$100元資料處理費。2010年9月29日(三) 下午17:00以後,恕不受理任何資料更正(含音樂)。
2. 若無法參賽請於2010年9月27日(一)以前告知,報名費扣除行政處理費NT$250元,餘額退還。9月29日(三)下午17:00後才告知退賽者,恕不退費。
申訴辦法
1. 凡相關規則中有明文規定或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評審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2. 參賽者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30分鐘內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3. 有關技術性判定問題之申訴,一律不受理;比賽進行中有不服評審之判決時,得由其參賽者或指導老師向大會提出申訴,但比賽仍繼續進行,不得停止,否則以棄權論。
4. 申訴書由參賽者或指導老師簽名蓋章後,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NT$3,000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恕不退費。
5.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v 以上各項比賽辦法與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正之。 若有任何異動,一律公告在網站上,不再另行通知,網址為: http://tw.myblog.yahoo.com/goldgeous_tw
2010印度文化節
金豔印度舞蹈大賽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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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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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個人組 □專業團體組 □社會個人組 □社會團體組 (請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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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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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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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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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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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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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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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進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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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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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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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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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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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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